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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OT 閃亮星─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

CH-1-愛吃鬼-1

「為何妳老是吸引那種男生啦!」下午茶閒聊,她一臉不悅的說。彷彿我那些胖男孩朋友都礙著她了,我是無所謂啦。

「拜託!妳站在他們旁邊都像牙籤了!」她嫌棄的嘴臉一點沒掩飾。但牙籤這種比喻,不知為何比聽到人家叫我竹竿還令人不爽。

「妳不覺得空氣稀薄、三餐吃不飽?」她放下手中金邊骨瓷咖啡杯說。

「呿,偏偏跟他們混在一起才不怕沒得吃吧。」我笑說。

「好吧,妳開心就好,但需要我介紹好男人的時候也別客氣。」她微笑說。

「拜託……」也不想想她老公是怎麼來的。

她是我的大學同學,單(<音同:善)春英,大學畢業那年她就嫁進豪門,聽說是故意讓自己有了小孩,半推半就閃嫁進去。任誰看見她現在的貴少婦華麗樣,都不會記得她大一剛來台北時的村姑臉,單純又單蠢。

她其實心地善良,只是在大學四年忽然看清台北人間冷暖,除了我以外,她沒想交其他朋友;除了每天跟孩子玩以外,她對豪門老公沒想其他要求。外人看她好命,我看她倒覺得歹命,她自己卻說:「魚與熊掌不可兼得,我只是選了我想要的而已。」

是阿,這不就是人生嗎?

沒有好命、歹命之說;只有想要、不想要的人生。

外人看她好命,只是想要那些貴少婦名分和名牌精品;我看她歹命只是因為我不喜歡小孩,反而更希望老公聽話在身邊。

所以每當見到我,她依然笑得開心,因為她覺得現在過得還不錯。至少她想要的都得手了,我卻還在無知的未來中載浮載沉,她才總想介紹幾個年輕小開給我認識,但我實在不敢恭維那些讓我無法使喚及猜測心思的富二代。

更別說每棟豪宅都像擁有華麗鍍金雕花的金絲雀籠。

 

至於我,是一出生就住在台北的小市民。

十分適應這裡的冷暖,大概覺得理所當然。畢業後在哥哥掌管的公司裡當小小組長,方樂蒂。我不得不承認,我的確是富二代方樂天的親妹,所以春英才有機會認識我哥的朋友,嫁入豪門。只是我從來不以千金小姐的型態在這個城市裡生活。

況且……我早就跟媽搬出那棟鍍金雕花的金絲雀籠了。

媽離婚之後帶著一個未成年女兒,住進了一間水泥牆沒啥裝飾的公寓,我親媽就是如寒冬梅枝的傲骨,贍養費一毛都不拿,只換我這個女兒出來,當然是因為我選擇要跟媽走的,哥早就被當成繼承人培養,想走也走不了。

所謂「爸爸」這個人,就連寫在同一張戶口名簿裡的時期,也不太記得他的臉,誰會願意往後的人生都跟他住呢?但其實我並不討厭他或者恨他,嚴格來說……因為我跟他不熟,自然也沒理由太討厭他。

 

 

當年為了生活,媽獨自在夜市開了鹹酥雞攤。

擺攤,總會遇到一些難以解決的問題,像是線路怎麼牽、臨時燈怎麼裝、去哪買電箱?等等。都是靠隔壁套圈圈的大叔相助,這位正義感十足且音量超大的套圈圈大叔,讓我媽順利在夜市擺攤,一賣就是六年,那些不起眼的小圈圈似乎已經牢牢套住他們的感情。

他們這對老情侶為了尊重我的存在,直到我十八歲那年可以獨立照顧自己的年紀,媽才決定改個名字再嫁,畢竟舊名字早在她當貴夫人的時期奠定上流人的既定印象,她認為總得替我哥和公司保留一點面子。

而套圈圈大叔一直是「沒黃金單身漢」,因為太窮了沒人想嫁給他,所幸媽一丁點都不嚮往有錢人生活,於是兩人可謂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。

 

同年,我也考上台北的大學,一出校門就是媽擺攤的夜市。

但她堅持不讓我去幫忙顧攤,只因為我小時候連看到菜市場豬肉攤都會大哭,更別說看到一堆堆沙丁魚眼睜睜看我,就不知道怎麼有人能吃下小魚乾這種眼睜睜瞪著你的東西?真是太可怕了!無法親自面對那些魚魚肉肉。

至於是誰在幫她擺攤呢?

這就要說起搬進水泥牆公寓那年,隔壁鄰居有個男孩跟我上同一間國中,同班,但是大家都討厭他,因為他國一量體重就號稱一百公斤,我站在後面看,其實只有九十六而已!

 

雖然大家都討厭他,但媽交代我這個制服少女放學回家最好都跟他一起走,因為他像大樹一樣,如果遇到壞人也可以推出去擋一擋,說不定還能把壞人撞飛或撞倒……

是阿,很白目如我,把媽說的這些話都轉告他了。

只因為不想被誤會我是愛慕他才跟他走回家,現在想想還真傷人?但他似乎一點都不在意,雖然他笑得有點委屈,而且我還假裝沒看到。

後來家裡換燈泡什麼的大小事都會找他,因為他是他們家裡最沒用的小弟,除了解決菜尾幾乎沒什麼專長,所以總是閒著。怎知後來我一點感恩的心都沒有,只會越來越傷人、越來越白目,甚至在看愛吃鬼巧達的時候,擅自決定一輩子都要叫他「巧達」。

於是乎漸漸不太記得他本名是什麼。

 

他卻六年後還硬要跟我考在同一間大學……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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